關於我的數十個事實--信仰篇

(本篇先發佈於個人臉書)
上次打完關於我的數十個事實,就很想打一篇信仰篇,但一直斷斷續續,終於打出來了,可是居然沒有超過50點耶。
做為一個基督徒9年了,打一打自己歷程以及看法。
前一陣子我說我很少跟人說我以前是傳道人,這篇雖然會打出來,但我教會只有兩三個人是我臉書朋友(而且他們已經知道),所以沒關係XD。
關於我的數十個事實--宗教、信仰篇
  1. 我20歲成為基督徒。
  2. 20歲以前,我跟大多數年輕人一樣,大人拜跟著去,但是其實我從高中以後就很少拜拜了,因為覺得很燻。
  3. 小時候我媽信過妙天,我也曾跟著去打坐。我也學過三跪九叩。小時候一些詭異遊戲如碟仙、筆仙我也沒少玩。
  4. 19歲接觸到基督信仰是因為同學柏安,他邀我去花蓮教育大學的嗎哪團契復活節聚會。
  5. 承上,我非常愛聽詩歌,記得當時去了柏安邀請的聚會,就非常被「贖罪羔羊」這首歌感動(即便當時的我並不了解其深入的意義)。
  6. 我覺得純「敬拜」的詩歌愈來愈少;「回應」的詩歌愈來愈多(就是總會有"我"在第一人稱)。
  7. 我的信主歷程和成長歷程有很多人的幫助和打擊。
  8. 我信主前半年都不太敢開聲帶禱告。
  9. 承上,「親愛的天父,感謝讚美你」這兩句禱告是跟學姐學的。
  10. 20歲決定信主是因為經過接觸一段時間,覺得這個信仰好像真的「讓人不一樣」而且解決了感覺「空虛、未知」的問題。
  11. 我沒有交過基督徒男友,因為信主後沒多久就單身到現在勒…XD。
  12. 我第一次傳福音時其實自己也還不是很有得救確據 😛
  13. 信主後曾有一貫道的朋友要傳教給我,告訴我有很多基督徒也同時信一貫道,我傻眼。
  14. 我參與過(超過半年的)長老教會、社區教會、信義會、台福教會、學園傳道會宣教中心。
  15. 承上,在澳洲是浸信會、靈糧堂。
  16. 我不屬於任何一間教會(即:我沒有加入任何教會會籍)。
  17. 教會大小服事我應該都做過了,從排椅子、敬拜團、多媒體……到講道(但我不愛講道)都有過。
  18. 21歲我在花蓮信義教會並在學園傳道會的同工的執行洗禮下受洗,所以嚴格來說我沒有母會。
  19. 我用過很多靈修材料,因為想要了解不同風格的排版和邏輯。但更重要的是我覺得單讀聖經本身讓我很累。XD
  20. 我不是那種很愛禱告讀經的基督徒,可是我很喜歡突然禱告(譬如走在路上突然想禱告個兩句,當然是默默的啦),然後覺得有聲聖經真的適合我這個不愛閱讀的人。
  21. 最近一位牧師講的一句話我很喜歡也被提醒:「很多基督徒禱告時用很多的『形式』、屬靈術語來掩蓋沒有禱告、沒有面見神的事實。
  22. 我覺得聖經中這句很威:「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,你在哪裡呢?你若有聰明,只管說罷!」約伯記 38:4
  23. 我覺得聖經中這句很有趣:「連劍把都刺進去了。劍被肥肉夾住,他沒有從王的肚腹拔出來,且穿通了後身。」世師記3:22
  24. 如果我聽講道時,覺得講者的解釋有點奇怪我就會當下立馬開始讀前後文以及查註釋,最近一次是一位在台灣頗有名的牧者提到方言禱告的「功能」……,聽到後來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說。他還說:「有些人說我高舉方言,是,我是,因為高舉方言就是高舉神。」(我不管他在台灣有多有名,解釋怪就是怪。)會後還當場來個什麼方言操練時間,大家在那邊shi li li a ba ba ba…。
  25. 我不會用方言禱告,也不想像某些教派說的特別操練(我覺得方言恩賜不是「操練」來的)。
  26. 我覺得醫治特會得醫治,90%都只是心理作用。我覺得神的醫治不一定只會發生在「特會」,真的不用特別去追「特會」。
  27. 我的恩賜是治理恩賜。
  28. 有時說我是基督徒,非基督徒會問我關於信耶穌得鑽石事件,我通常告訴他們,我自己也笑翻,而且網友真的太有才。最主要是,上帝當然可以做任何事,可是不能把個人經歷變成一個”一定會”。
  29. 22歲決定投資五年的時間全職服事(不是因為我五年剛好離職我才這樣說,我在面談的時候就有說到想要先服事五年了!為持守承諾,要不然我搞不好三年就走勒)→拜託真的不要有那種全職事奉一定要一路到七十歲的印象,這也沒什麼好比較的。
  30. 全職服事期間,我的主要工作是大學生事工以及網路事工。
  31. 全職服事期間,我住過台北、高雄、花蓮。
  32. 我有一個事奉的部落格:https://melita1217.wordpress.com/ ,目前停滯中。
  33. 我個人希望臺灣多一點中小型教會勝過大家在追求的大型教會。
  34. 我覺得台灣教會很愛一直向國外「取經」,不是說不好,但是too much…。
  35. 23歲時,我告訴自己,我要成為一個可以認真和學生道歉的傳道人。
  36. 身為基督徒,如果只有一句話可以表述自己,我會說:「一個蒙恩的罪人。」
  37. 信主這多年,我沒有變成聖經高手還是什麼「很厲害」(講道?帶門徒?)的基督徒,我總是體會我的軟弱,自己一點也不厲害。「他對我說:我的恩典夠你用的,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。所以,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,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。」哥林多後書 12:9
  38. 信主這多年,其實我一直對上帝頗任性,哈。
  39. 我個人覺得如果全職同工/傳道/牧者如果有重大道德瑕疵,必須盡快解職而且不能立馬換教會服事,有些教會怕家醜外揚,給台階下、然後那人還能無縫接軌去別的地方牧養,這真的太糟糕。
  40. 有時說我是基督徒,非基督徒會問我關於基督教的種種「規定」,我只能說,有「界線」的自由才是真自由。你有自由吸毒,但是吸毒將綑綁你、使你不自由。
  41. 承上,有時說我是基督徒,非基督徒會問:「如果犯了錯、破壞規定了怎麼辦?」其實,教會也不會一聽到你犯錯就抓起來打二十大板,但是正面情況下,教會會關心你、幫助你設立界線不再犯錯。
  42. 承上,有時非基督徒會說:「當基督徒太麻煩了,而且你們說的罪我也已經犯了。我應該不適合當基督徒吧!」其實不是的,基督徒們和你一樣,是個罪人,只是因著神而蒙恩。聖經裡馬可福音 2:17「耶穌聽見了,就對他們說:『健康的人不需要醫生,有病的人才需要;我來不是要召義人,而是要召罪人。』」
  43. 承上,有時說我是基督徒,非基督徒會問:「你們真的很反對同性戀嗎?」我通常說:「首先,同性戀個體、同性婚姻,必須分開來看,反同婚”不代表”反同性戀個體,不可否認地,有些教會在這個議題的處理上確實有些overreacting,畢竟教會也不是完人。我個人的態度是,我會希望政府真的有花時間做一些針對同婚的配套政策。」

我想到再補充好了XDXDDD。
基督徒讀聖經;非基督徒讀基督徒,有的時候基督徒的行為會讓人覺得「基督徒也沒多好麻!」是!基督徒真的沒有比較好,憑良心講,基督徒有時真的很自以為是,我也看不慣那些自以為是的基督徒,自以為自己比別人好,自以為上帝比較喜歡自己,自以為自己可以做審判官去判定其他基督徒。但我要說:「基督徒討厭成這樣上帝還愛他們,這個信仰不選要選什麼?
When I say, “I am a Christian” I’m not shouting, “I’ve been saved!”
當我說我是基督徒時,我並不是在向大家嚷嚷:「我已得救」;
I’m whispering, “I get lost! That’s why I chose this way”
而是在低聲說,「我曾經迷失過」,所以我選擇踏上這條路。
When I say, “I am a Christian” I don’t speak with human pride
當我說我是基督徒時,並不是因為我覺得比你高一等;
I’m confessing that I stumble – needing God to be my guide
而是承認我一直在蹣跚而行,因此我需要一位生命中的嚮導。
When I say, “I am a Christian” I’m not trying to be strong
當我說我是基督徒時,我並不是在顯示自己很強壯;
I’m professing that I’m weak and pray for strength to carry on
而是在承認自己的軟弱,並尋求繼續邁步向前的力量。
When I say, “I am a Christian” I’m not bragging of success
當我說我是基督徒時,我並不是在吹噓我的成功;
I’m admitting that I’ve failed and cannot ever pay the debt
而是承認自己的失敗,承認無力償還所背負的債。
When I say, “I am a Christian” I don’t think I know it all
當我說我是基督徒時,我並不是以為我什麼都知道了;
I submit to my confusion asking humbly to be taught
而是表達我的疑惑,坦承我需要謙卑的尋找答案。
When I say, “I am a Christian” I’m not claiming to be perfect
當我說我是基督徒時,我並不是在宣稱我是完美無暇;
My flaws are far too visible but God believes I’m worth it
而是明白我的缺陷、弱點太明顯,但神仍然樂意接納,認為我是有價值的。
When I say, “I am a Christian” I still feel the sting of pain
當我說我是基督徒時,我依舊會感受針刺般的痛楚;
I have my share of heartache which is why I seek His name
不同的是,我多了一位可以分擔我的難受,所以我會繼續尋求祂的名。
When I say, “I am a Christian” I do not wish to judge
當我說我是基督徒時,我並不是在評價、批評身旁的人;
I have no authority I only know I’m loved
因為我沒有那個資格,我只知道,祂是深深愛著我的。
原作為1988年Carol S.Wimmer 發表在the Assemblies of God periodical Hi-Call Gospel Magazine的一首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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